一、 制定依据:
(一)为更好地团结广大的汽车行业会员,为会员单位及个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特依据《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章程》《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汽车分会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员入会管理办法。
(二)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汽车分会单位/个人会员的管理。学生会员、行业专家会员管理办法另行制订。
二、 会员的资格:
(一)会 员。本团体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单位会员分副会长(副理事长)单位会员、常务理事单位会员、理事单位会员、单位会员。
(二)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。
1.拥护质检协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。
2.有加入本团体意愿的单位或个人,可主动提出申请,并按本管理办法办理会员登记,实行会员管理。
3.本团体单位会员,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与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工作有关,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关工作人员,积极支持和愿意参 加本团体的学术交流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等各项活动,在汽车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检验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、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等。
4.本团体个人会员,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长期从事传统汽车、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工作,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;在行业、产业和企业质量提升方面作出贡献,积极支持本团体发展,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者和志愿者;对传统汽车、新能源汽车发展能够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家和相关工作负责人;以及其他从事相关职业、关心汽车产业发展、热心新能源汽车质量工作、并能够做出较大贡献的相关人员(包括侨胞、港澳台胞和外籍人员)。
三、本团体会员的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。
(二)申请本团体单位会员,经本团体秘书处同意后,报请质检协会批准。申请本团体理事单位会员,须经本团体会员表决通过。申请本团体常务理事单位以上会员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。申请本团体个人会员,须经本团体秘书处批准同意。
(三)由本团体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。
四、 本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。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和信息的优先权。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(六)单位会员除有上述权利外,还有要求本团体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协助开展有关活动的权利。
五、 本团体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质检协会章程及本管理办法,执行本团体的决议。
(二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。
(三)完成本团体委托的工作。
(四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。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(六)积极支持和参加本团体开展的工作和活动。
(七)按规定进行会员登记。
(八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(九)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,如果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任何活动,则视为自动退会。
(十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,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常务理事单位以上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,申报质检协会审查、批准同意后,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